11月18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了6起关于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对身体伤害的案例。警方特别提醒公众,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车辆,都应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确保安全。
以下是6起案例的详细情况:
- 11月17日,史某驾驶晋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阳泉市郊区某路段与另一辆晋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两车部分损坏。然而,两位驾驶人均因规范使用安全带而安然无恙。
- 11月14日,田某驾驶晋J号牌小轿车在吕梁市汾阳市某路段因操作不当不慎掉入路旁树林中。幸运的是,车内的驾乘人员由于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害。
- 11月13日,赵某驾驶晋B号牌小轿车在朔州市右玉县某路段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由于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也未受伤。
- 11月9日,王某驾驶苏N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在菏宝高速闻垣段某路段追尾豫H号牌轻型栏板货车。两车驾驶员由于规范使用安全带,均安全无事。
- 11月7日,邵某驾驶贵J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S40灵河高速某路段因疲劳驾驶发生事故。尽管发生了事故,由于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邵某未受伤,仅有乘车人何某受轻微伤。
- 11月1日,玄某某驾驶晋L号牌小车在临汾蒲县某路段掉头时与另一辆晋L号牌小车相撞,两车损坏。然而,两位驾驶人均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这些案例均强调了安全带在保护驾乘人员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应当牢记,无论驾驶或乘坐何种车辆,都要始终规范使用安全带,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