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芙林所 金芙蓉
“我”和“我”的倔强
金芙蓉律师是一个骨子里有一股“拧劲儿”的人,这股“拧劲儿”常常驱使她有梦就去追。从小,她就展现出对写作的热情,小学时,她的作品就因其出色的文采而备受关注。金芙蓉从小就梦想长大后成为一名记者。
然而,命运的轨迹并未完全按照她的计划前行。1990年毕业于电视编导专业后,她被分配到了当地自来水厂的净化车间,每天的工作是定时取水样。这样的工作简单而重复,与她的梦想相去甚远,让她倍感压抑。
迷茫中,她回想起大学老师曾告诉她的话——“是金子在哪里都会闪光”。她决定不再被现实的困境所束缚,开始为自己的梦想努力。
她积极争取成立了企业内部的电视台,一人承担起了所有工作,从脚本编写、摄像、主持到剪辑,她事无巨细。
她的坚持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为她赢得了在电视台工作的机会,并有机会在北京的电视台工作,虽然因为户口问题最终未能留京,但她仍然坚持不懈地追寻梦想。
终于,在1997年,她成为了甘肃省第一份都市报的记者,实现了她成为记者的梦想。
现在,金芙蓉律师已经50岁,在回忆这段经历时,她表示:“我觉得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不是环境能够决定的,实际上是你自己才能决定的。”
强者出芙蓉
金芙蓉律师是一个不服输的人,只要她认准的事情,她就要去做,哪怕别人跟她说不行,她也要去看看到底是在哪一步不行。在做记者的时候,她始终保持自己的敏锐力、洞察力,要观察到比别人更深刻的内容。
她曾经报道了两个刑事案件,这两个案件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个案件是某偏远山村的灭门惨案,她从一个“杀人恶魔”的眼神中,发现了一丝求生的光亮,她开始思考农村家庭纠纷的救济渠道,农民心理疾患如何疏通等问题。
另一个案件是一个敲头惨案,金芙蓉根据这个案件,写了《敲头案引发的思考》,呼吁社会关注的农民工维权。
尽管这些案件没有直接影响她成为律师,但她的这种发现、挖掘、思考的经历,对她后来转变角色成为律师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到二,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
“记者和律师的不同就在于,记者要去发现一个新闻事件或人物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律师,你就要实实在在帮助他解决问题。”
金芙蓉律师在成为记者后,发现了自己的无力感,她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只能揭露和引起关注。于是,她决定转型,从新闻中心负责人的职位上辞职,全身心投入到律师行业。
作为律师,她发现可以真正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这种转变让她感到满足。
代理的第一个案件就让她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成就感,她为一位在工地上被摔成二级伤残的农民工争取到了90多万的赔偿金。
对于刑事辩护,金芙蓉律师已经确定为自己专业化的执业方向,她表示:“人生就像一列火车,在前行的路上会碰到上车的人、下车的人。有时候因为你个人的一些微小的力量,也许会帮助到别人,这种力量可能只是一点星光,但是也温暖了世界。”
从二到三,挑战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东西,这恰恰又和我的性格特符合。对于刑辩律师而言,我们辩护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金芙蓉律师表示,她已经确定刑事辩护为自己的专业化方向。她来到庭立方,不仅学到了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也感受到了庭立方“有情怀、有温度、有力量”的氛围。
她说:“你说,如果每一个刑辩律师都是一点星光,世界是不是就被照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