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深化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不仅涵盖了中央87项转移支付资金,还创新地将省级资金纳入其中,这一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据省财政厅消息透露,此举旨在确保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有效使用。
作为全国首批应用转移支付监控系统的省份,我省在数据质量、监管办法、核实进度、系统功能完善等方面均付出了巨大努力。目前,除了中央规定的范围,我省已成功将20项、总额117.2亿元的省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常态化监督,成为全国试点省份中的先行者。
在推进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找准切入点,将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中省本级财力安排部分纳入监管范围,覆盖农业、社保、资环、金融等多个领域,使监管范围更加全面。
在监控功能开发方面,我省独立研发了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控功能,让省级财政部门能够依托监控系统开展预警提示、自查自纠、抽查核实、督促整改、争议处理等工作。同时,我们也致力于提升市、县财政部门的预警监控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
此外,我省还统一制定了分资金、分地区等报表,全面反映相关省级资金预算分配进度,资金支付进度,预警信息核实、认定、整改情况等。这种“穿透式”监管方式,直接查询最终支付凭证,有效提升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辽宁日报记者 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