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朋友向我咨询,作为个体户,在纳税方面是否有优惠政策可享受。在疫情时代,生意确实难做,尤其对于客流量较少的个体户来说,减轻税收负担尤为关键。
今年,国家确实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降低他们的税收负担。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个体户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如何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8号公告,明确规定了个体户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则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这项优惠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终止。且发文前已多缴的税款可退还。此外,在预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半优惠。
举例说明一:
我的朋友好多多饮食店在2021年取得了100万元的餐饮收入,假设该餐饮业核定所得率为10%,那么202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由于该金额不超过100万,所以可以享受个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按照原税率,1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个税为(10万元x20%-10500)元,减半后只需交4500元,相比原来少交4500元。
举例说明二:
老李是一位残疾人(非重度),经营着个体户饮食店多多小吃店。假设他202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那么除了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外,还可以额外享受这项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具体减免税额为[(80000×10%-1500)-3250]×(1-50%)=1625元。也就是说,老李经营这家个体户因为享受了这项新的优惠政策,在原残疾人减免3250元的基础上还可以少交1625元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三:
大学生小李在2021年同时经营了个体户奶茶店和某个体户米粉店,两家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60万元和50万元,已经分别享受了减半优惠。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小李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110万元,其中100万元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余下的10万元则不享受这项减半优惠。所以,小李取得两家店共110万应纳税所得额要交的个税为:(100万元X35%-6.55)X(1-50%)+10万元x35%=17.72万元,比原来可少交14.22万元。
如果个体户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110万元,确实需要交不少税,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呢?
建议,如果年利润超过9万元以上,建议注册为企业,因为小微企业享受更优惠的所得税政策,年利润1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率才2.5%。也就是说,同样是年利润100万,设立为小微企业,可比设立个体户节税11.72万元。
再来看看增值税的缴纳问题。
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对于月收入15万以下的个体户,仅需交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年利润超过9万元以上、账证健全的个体户,建议注册为公司,以享受小微企业最优惠的所得税政策。
希望这些信息对个体户朋友们有所帮助,让他们能在疫情时代减轻税收负担,更好地经营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