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证监局披露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一起券商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趋同交易的违规行为。该员工被证实累计非法获利41.42万元,并被处以98万元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涉事员工王某的行为涉及两项,并且横跨两家券商。王某自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曾任职于中金财富,之后至调查时,他一直在国投证券工作。
第一项违规行为,王某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从2022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26日,他通过职务便利获取某基金账户的交易信息,包括股票名称、交易时点、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等。王某随后控制并使用“熊某”的万联证券账户,根据这些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在此期间,他与某基金账户趋同交易了54只股票,总金额达到2873.42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22.58万元。
第二项违规行为,王某违规持有和买卖证券。从2013年9月25日至2024年2月27日,扣除上述趋同交易及其反向交易金额后,王某利用自己的证券从业人员身份,控制使用“熊某”的中金财富证券账户和万联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他累计买入金额1.55亿元,卖出金额1.56亿元,非法获利18.84万元。
广东证监局对王某的第一项违规行为,没收了其非法获利22.58万元,并罚款80万元;对第二项违规行为,没收了非法获利18.84万元,并罚款18万元。合计,王某被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罚款98万元。
图片说明:[请在此处插入涉及王某违规行为的图片,例如:王某的罚单、违规交易记录等]
责任编辑: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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