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玉贤街岗岭村朱家大湾,东西湖区慈惠街道鸦渡社区,以及东西湖区慈惠街向家台,都是武汉市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的典范。这些地方通过实施《导则》,让乡村绿化美化更具特色,更加宜居,更加美丽。
在具体实施上,《导则》提出立足村庄地理区位、传统文化、经济发展模式等实际,将乡村绿化美化按其主导功能分为绿美宜居型、自然生态型、休闲旅游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的乡村绿化美化类型,分类指导乡村绿化美化建设。
在乡村道路绿化配置上,更注重展示乡野自然植物景观和乡土风貌。整体采用自然式配置,以乔木种植为主、灌木为辅,避免使用需要定期整形修剪的绿篱及造型植物,不用桂花、红叶石楠、紫薇等分枝点较低的植物作为行道树。
村口作为村庄的主要出入区域,景观风貌以亲切宜人、体现乡愁为主。对有植物特色的村庄,选择一株或者几株树形优美、观赏性强的高大乔木,凸显乡村的独特记忆点;对有文化特色的村庄,可以结合入口标识、景石、景观小品等营造良好的村口景观,力求简洁自然、视野通畅。
在公共区域绿化的配置上,要重点围绕儿童友好及适老化开展绿化美化。利用村庄公共绿地、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活动广场等地,打造可供村民休闲娱乐的乡村生态公园,以及休闲游憩型、科普宣教型公共绿地。
对于乡村居民房前屋后庭院的绿化,《导则》里也给出十分贴心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充分尊重居住者意愿的前提下,根据乡村居民生活需求和喜好进行合理的绿化配置,注重与传统文化的融合,选择有美好寓意的植物品种,如:金玉满堂(桂花、玉兰、石榴、海棠)、松菊延年(松、菊)、事事如意(柿)等。
此外,《导则》对于乡村小微湿地修复与保护也进行了专业的技术指导。将乡村小微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分为生态保育主导型、水质净化主导型、景观游憩主导型、调蓄调节主导型等4种类型,要求维持其原真性和完整性,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且禁止硬化岸线。
对于古树名木、古树群、大树周边区域绿化,《导则》要求在做好相关保护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开展游园建设,发挥其生态、景观、宣教、科研和历史文化乡愁传承等功能。
据悉,到今年底,全市将累计建成“村增万树”示范村、标准村500个以上。2025年,全市还将以《导则》为行动指南,建设一批示范村和标准村,为全市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武汉最新发布,让乡村更美!
(文:舒筱 通讯员:孙姝 图:余倩 肖开顺 刘雍涛)
【编辑:符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