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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新政策,12月起施行

11月26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在发布会上介绍,日前,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新政策,12月起施行  -图1

《惩戒办法》是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的重要配套文件,也是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实施2周年之际,进一步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惩戒办法》共18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6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依据原则。第一条明确了制定依据,第二条明确应当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

二是确定惩戒对象。第三条至第四条确定惩戒对象范围和认定标准。

三是细化惩戒措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了金融、电信网络和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明确了适用信用惩戒、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条件,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惩戒措施进行细化。

四是采取分级惩戒。第九条至第十条明确,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对惩戒期限内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得超过5年,同时对不同惩戒对象适用的惩戒措施作出区分,充分体现惩戒的适度性。

五是规范惩戒程序。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范审核认定、惩戒告知、惩戒执行的具体程序,健全完善了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六是设置申诉程序。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明确申诉、受理、核查、反馈、解除的程序和时限,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郑翔表示,作为确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落地落实的重要配套文件,《惩戒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惩戒措施,丰富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箱,形成对现有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措施的有效补充。

此外,《惩戒办法》从落实实名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信息等角度出发,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以有效铲除涉诈黑灰产滋生的土壤,进而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文|记者 王莉图|公安部提供

编辑:郑宗敏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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