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公告主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明确提出了将延长婚假的提案。
二、主要内容
1. 延长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将享受婚假十五日;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再增加婚假三日。
2. 修正产假和陪产假规定
将原先的“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修改为“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修正背景及过程
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优化生育政策,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此修正草案,旨在提升年轻人的结婚和生育意愿,推动我省人口高质量发展。
四、修正内容详细说明
此次修正拟定了包括婚假、产假、陪产假在内的多项内容,并对《条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五、意见反馈途径
1. 电子邮件
请将您的意见发送至sdwjwrkc@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 信函方式
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邮编250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来源:琅琊新闻网
编辑:小W
(文中图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截图)
此修改旨在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和公众期待,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