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给定文章的重写,同时保留了原有的图片:
黑龙江省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一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他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指控,王一新利用其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王一新生于1965年12月,籍贯湖北。他曾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办公厅主任、党组秘书,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山西省政府副省长等职务。
图片来源:https://ylstqj.com/zb_users/upload/2024/11/20241126185935173261877595031.jpg
在2021年12月,王一新赴黑龙江履新。然而,在2023年12月,官方通报他在任上被查。今年6月,官方通报王一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以及“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搞权色、钱色交易”等。
以上信息来源为:人民日报客户端、长安街知事 B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