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事故发生后,山西省住建厅在11月24日10时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报告了事故信息。然而,该报告并未严格遵循《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即“对于较大事故信息,应在发生后7小时内报送住建部”。
面对此次事故的疏忽,住建部将对山西省住建厅进行工作约谈,双方将共同探讨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并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以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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