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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壶关县车辆通行有变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决定对进入我县的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实施优化通行(新能源车除外)。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本管控范围覆盖乌海线(原G207线)与西城路交叉路口至乌海线与南山路交叉路口路段,及主城区路段。主城区包括壶关县北外环以南、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西城路以东区域(含以上道路)。

二、管控时段

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三、优化通行路线

1、由北向南

潞州区、平顺县方向过境车辆,请选择长安高速长治东收费站驶入环城高速,或经G207环线绕行壶高线、南山路通行。

2、由南向北

陵川县方向过境车辆,请选择S226长陵线、S327北荫线路段。

3、由东向西

S225线与G207线前往潞州区、上党区方向过境车辆,请绕行S327北荫线。

4、由西向东

潞州区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长安高速连接线或乌海线、城际连接线上G207环线,或经长治东收费站驶入环城高速。

特此强调,运送鲜活农产品、应急物资、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及集中供热、县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可以进入管控区域。

本通告由壶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监督电话:0355-8778155、0355-8773122。

特此通告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编辑:贾霄星

注:本公告中的图片内容主要关于我县的道路交通状况、环境保护措施等,旨在向公众展示我们的工作成果和未来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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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宋睿宸
    2024年11月22日 14:04:57
    壶关县车辆通行新政策很值得推广,降低城市拥堵并优化道路资源配置。
  • 居璐萍
    2024年12月10日 04:02:11
    壶关县车辆通行变化需要我们密切关注,行车安全需时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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