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这5件案例涵盖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家庭暴力犯罪的典型罪名,犯罪对象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类型除了最为常见的“打老婆”“打孩子”外,还包括家暴引发的杀人犯罪以及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案例一
被告人谢某宇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预谋杀人,最终被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谢某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谢某宇常年沉迷赌博,并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因不满妻子起诉离婚,预谋报复杀人,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民法院依法对谢某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案例二
被告人赵某梅因不堪忍受长期严重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后自首、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赵某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刘某某长期对赵某梅实施家庭暴力,赵某梅在激愤、恐惧状态下杀死刘某某,且仅捅刺一刀,未继续实施加害,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故认定为“情节较轻”。赵某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三
被告人梁某伟因家庭琐事将妻子打伤,被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梁某伟仅因琐事便殴打妻子致其受轻伤一级,犯罪情节恶劣,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案例四
被告人刘某坤虐待、重婚案,法院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刘某坤多次采用殴打、辱骂、恐吓等手段对未成年女童及哺乳期妇女的身心予以摧残、折磨,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同时,刘某坤已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构成重婚罪,依法并罚。
案例五
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被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王某辉对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生效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
这五起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提醒公众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法律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同时,这些案例也警示施暴者,家庭暴力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伤害,而且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每个家庭都能远离暴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