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最高法联合全国妇联发布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了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对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全国妇联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协助报警、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困难关爱等服务。
案例一:施暴者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预谋杀人,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被告人谢某宇因不满妻子提出离婚,预谋报复杀人,其罪行极其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并核准。
案例二:因不堪忍受长期严重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作案后自首、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赵某梅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在激愤、恐惧状态下杀死施暴人,但因其自首、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被依法从宽处罚。
案例三:受害者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法院+妇联”合力守护妇女权益。被害人丁某在遭受家庭暴力后,通过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提起离婚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与妇联合作给予其有效保护。
案例四:虐待共同生活的哺乳期妇女和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处。被告人刘某坤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多次虐待与其共同生活的母女二人,被依法以虐待罪和重婚罪并罚。
案例五: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辉无视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多次向受害人发送人身威胁信息,被依法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定罪处罚。
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和妇联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成果,同时也强调了受害者应当勇敢寻求法律保护,避免家庭暴力事件进一步恶化。此外,案例也强调了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救助,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希望这些案例能够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有力帮助,并为社会各界提供有效的示范和警示,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