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几天,我们成功为一宗受贿案件的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当事人的受贿金额为120万元,但是因为他有自首情节,家属全额退赃,且被告认罪认罚,法院最终给出的判决是2年9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这个判决结果非常理想,其成功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职务犯罪案件中能够获得缓刑的情况非常罕见。
第二,当事人的羁押时间较短。虽然留置期间的3个月肯定是没有人身自由的,移送检察院后又被拘留了7天,但在我们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没有被批捕。在移送到法院后,法院再度批捕,从批捕到缓刑、释放,当事人大概又羁押了2个月。这样算来,当事人一共被羁押的时间不到5个月,远小于判决的期限,因此缓刑是极为理想的结果。这需要辩护人积极争取,符合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辩护目的。
二、不可以接受缓刑的情况
之前我们代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件中,有8名被告人,我代理的是第6被告。第8被告因为参与程度不高,属于从犯,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提审后,根据全案情况认为他的犯罪情节并不严重,于是要给他做取保候审。这位被告人在看守所被羁押了大概10个多月的时间,他认为自己也就是11个月或12个月的刑期,因此不同意检察院的取保候审。很快案件进入到了法院的审判阶段,但令这位被告人意想不到的情况是,法院一审判了他2年且没有缓刑,后来虽然这位被告人上诉,但仍然维持原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11个月或12个月,他可以拒绝检察院的取保候审。因为在被羁押了10个多个月的情况下,剩余刑期仅有1个多月,这种情况下选择继续坐完剩余刑期再释放后就没有任何案件上的牵绊。但如果判缓刑,当事人在缓刑期间会受到很多限制,这种情况下不建议接受缓刑。
三、缓刑考验期会受到哪些限制
以上面的案件为例,如果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至少2年。在这2年的时间里,必须定期到社区矫正机构报道、学习、写思想汇报。如果要离开居住地前往其他县区,还要向司法局报备。一不小心再犯点小事,被处以行政处罚以上的处罚,就会撤销缓刑,再次回看守所服完剩余刑期。因此,在2年的时间里受到的限制非常多,且有风险,这种情况下是不建议接受缓刑的。
四、总结
- 如果剩余刑期仅有一两个月,可以不接受缓刑,直接服完实刑。
- 如果剩余刑期还很长,超过三个月以上,建议努力争取缓刑,因为看守所的日子一般人难以忍受。
- 高度注意一些标志性事件。比如在被拘留的30天后,检察院没有批捕,或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主动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这个时候一般是要接受的。前面的案例中,当事人没有接受检察院取保候审,多半是因为他的辩护人没有评估好案件的情况、在认罪认罚中没有沟通到位的结果。
五、看守所里面的情况
在看守所里,二三十个人睡在一个大通铺上,当通铺睡不下的时候,新来的就要睡地上。很多仓没有空调,只安装了风扇,在炎热的广东夏天,那种炎热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现在经济下行,一些看守所付不起电费,即使有空调也不开,只给开风扇。晚上的时候每隔1小时就要有人值班,值班的人不能睡觉,必须睁眼看着全仓的人,以防止有意外发生。一日三餐方面,现在条件好了,一周会有肉,但总体上会很清淡。